Thursday, April 9, 2009

点灯者也是灭灯者

点灯者也是灭灯者

作者:巫程豪


很久以前,在一个落后的部落村庄里,酋长每天晚上点灯给部落里的村民,村民无不感激酋长的长期服务,也因为只有酋长有一辆爬山车能到市镇上买煤油,再提供给部落內的村民们。他也以治安败坏为由列下条规,不许村民擅自到市镇上买煤油和日常用品,只能通过酋长和他的隨从购买,村民们长久以来认为酋长是为他们的安全,不让他们到坏人很多的市镇上购物,以免被流氓欺负。

有一天,一名叛逆的少年好奇极了,到底山下的市镇文明有多坏?他悄悄的溜下山,发现酋长售卖的灯油比山脚下贵了一倍,日常用品照样画葫芦的收高费用。叛逆的少年口没遮拦,回来山上的部落立即到处告诫村民,哪个村民不想造反?

酋长一怒之下,决定惩罚想造反的村民,一星期不提供煤油点灯,擅自下山者一律严办。村民担心再和酋长对著干,恐怕连酋长包办的米粮供应也被切断,那就更惨了,群眾“起义”的事也作罢了,酋长的“法治”奏效,叛逆的少年最终也被赶下山去,从此禁足山中的部落。呜呼哀哉。

酋长是点灯者,也是灭灯者。点灯能贏得民心,加强村民对酋长权威的依赖,更是霸权者依赖民间的迷信和无知长久执政的手段。哪个部落的酋长不依赖几个神奇鬼怪的故事来嚇唬嚇唬村民,下了山回头就被老虎或是山怪吃了,看你还敢下山吗?

以上的故事其实是改编自一名亲友的比喻,为了尊重知识產权,我决定和他平分这篇文稿的一半稿费,以示鼓励。

这名亲友的比喻是来自我们的討论:为何在新首相上任和3场横跨东西马补选的时刻,內政部选择释放13名被內安法令扣留的政治者?新首相也承诺要检討《內安法令》,希望国阵政府已经是灭灯者,即使再成为点灯者,人民也没有亏欠当今政府,没有人必须感激点灯者。

3月25日笔者被传召问话时,警方告知是以《煽动法令》调查笔者,笔者抱著淡然的心態看待整个事件。这是民主斗爭中必须付出的代价,在整个事件中也让我体会到友情和家庭的温暖。当然也有落井下石者,一切都是政治路途中的考验,不需小题大做。

新首相能够体会到笔者比喻国阵的政策有如当年南非隔离政策的原因吗?大马检討《內安法令》却比南非的隔离政府迟了20年──南非是在1950年就有了《1950年內安法令》,並在1982年结合其他“反共”法令,如《1962年非法组织法令》以及《1967年反恐怖活动法令》,执行无审讯扣留和压制异议份子,但在1990年代释放政治犯前已经大部份废除。

大马的《1960年內安法令》是结合英殖民政府的反共和紧急条文,却和南非隔离政府的《內安法令》同名同性质,新首相不但应该加速废除不利民主的法令,包括《官方机密法令》、以及《出版与印刷法令》,更应该进一步和在野党合作,大马才能是一个团结、进步的国度。国家团结不是靠一言堂、压制异议而成的,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在一个多元文化、多元政治理念的社会中异中求同,国家才会永远前进。

摘自:
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巫程豪‧行动党士古来区州议员‧2009.04.08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