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7, 2009

黑衣、蜡烛、不吃东西

黑衣、蜡烛、不吃东西
作者:郑丁贤

我已经算不清楚,几个星期来,到底多少人上了囚车,送进警局,进入扣留房。
当然,我不是指那些作奸犯科的歹徒。如果是他们上了囚车,大家都会齐声赞扬警方的贡献。

我是说那些穿黑衣的、点蜡烛的、不吃东西的人民。
不能因为人家穿黑衣、点蜡烛、不吃东西,而把人家抓上囚车;很奇怪呢!

黑衣也是衣,有衣服蔽体,就不伤风化;最多老人家忌讳,嘴巴唸两句,如此而已。
点蜡烛,不是燃放爆竹,不会妨碍公共安全。
不吃东西,有100种理由,减肥、净体、清肠胃、斋戒、厌食、吃不下,省钱;不管任何理由,都是个人的自由。

不必劳师动眾,看得那么严重,把人抬上车去。

是的,他们穿黑衣、点蜡烛、不吃东西,有本身的原因,譬如他们说的维护民主、爭取人权,或是反对政府。
也不能因为人家称要维护民主、爭取人权,反对政府,而把人家送上囚车。
老实说,每一次把这些人民送上囚车,我发觉,他们都还面带笑容。

谁该高兴,谁该懊恼?谁受惩罚,谁受奖励?答案並不难找。
在民间耳语,皇家警察的形象,又再跌了一级。
可能皇家警察並不知道全国民眾怎么想,可能它並不关心,因为它不是民选的,它只需要向政府负责。

但是,政府是民选的,可別忘了。

或许,皇家警察需要聘请形象顾问。不是换一套漂亮摩登的制服,而是以亲民的形象出现;让人们接受、信赖、亲近。
皇家警察也得改变策略,不要在公共舆论上,一再让自己成为標靶。
最重要的是,皇家警察要回归专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同时,和政治保持距离,愈远愈好。

那些抓抓放放的玩意儿,就別搞了,留给小孩玩去吧!

摘自:
星洲日报/马荷加尼‧作者:郑丁贤‧2009.05.26

No comments: